第701章 剧情不对劲 (第1/2页)
整个宿舍安静极了,以至于让隔壁感到诧异。
今天放假现在才晚上九点钟,应该十分热闹才对,怎么安静的像深夜似的。
陈超凡,手指飞快点击,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手机屏幕。
《福尔摩斯之血字的研究》,故事刚开始是一位叫做华生的军医,在一次战斗中受了伤,又染上风寒,致使他形销骨立,赢弱不堪,不久便被遣送回英国休养。为了挣钱,他与年轻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合租了贝克街的一套房子。
如果不是书名叫做《福尔摩斯》,陈超凡起初还以为男主是华生呢。
至于福尔摩斯,是一位精通解剖学、医药学、化学、痕迹学,还拉得一手好小提琴,只不过性格有些古怪,喜欢戴着猎鹿帽,穿着斗篷,嘴里叼着个烟斗。
陈超凡在床上打了个滚。
孤酒的新书《福尔摩斯》跟他看过的侦探题材有很大的不同。
他看过的侦探题材,刚开始就直入主题,譬如哪里发生命案,主角前去破案,再或者主角直接出现在命案现场。
反观《福尔摩斯》,大幅度描写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相处过程,且描写生动有趣,从侧面衬托出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聪明,喜欢搞各种稀奇古怪研究的人。
终于在经过铺垫后,侦探题材最精华,也是最有看点的地方来了。
破案!
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,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,死者衣着整齐,身无伤痕,从其口袋里的名片上得知,他叫锥伯。
看到这里,痴迷各种侦探和电影的陈超凡立刻想到两个字。
毒杀!
中介绍的很清楚,死者衣着整齐,身无伤痕,意味着很大概率是毒杀,不过毒杀的话应该是死者很亲近的人吧。
陈超凡一边开动脑筋一边继续阅读下去。
跟他猜的一样,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案发现场,福尔摩斯也推断是毒杀,不过来到案发现场福尔摩斯先是仔细观察了路面上的车辙印、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以及屋内的布置,最后才去看尸体。
在检查过程中,死者身上又滚下一枚结婚戒指,此外,警察还发现墙上用血写的RACHE一词。
凶手会是谁呢?
看到这里陈超凡有些摸不到脑袋,无他,书中给的线索实在太少了,几乎可以说没有。
然而福尔摩斯却给出了答案,凶手是个男人,身高六英尺多,面色赤红,是和死者一道乘马车来这里的,而且很可能就是那个醉汉。
接下来便是缜密,逻辑性极强的分析,陈超凡瞪大眼睛。
他只是想到了毒杀,但没想到忽略了这么多小细节,福尔摩斯最厉害的地方在于,他能够把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串联在一起,最终形象具体说出凶手的样貌和体貌特征。
“这也太牛逼了!”
陈超凡又翻了个身,发现充电线太短无奈把左脚放在右脚上。
这也是看侦探题材乐趣所在,猜凶手是谁,看主角的分析是否有逻辑上的破绽,如果有证明这本写的不尽人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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